事业单位2015年首次公开招聘公告

2020-04-01 17:04

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粤府139令)、《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穗人社发〔2013〕108)等有关规定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(详见附件1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一、招聘单位简介


  1、综合保障中心为公益一类。主要任务:负责市公安局机关的物业管理、水电设施维护、爱国卫生、环境绿化以及食堂等辅助性、服务性工作;负责市局机关各项重大、突发的应急安保工作的后勤保障任务。


  2、机关幼儿园为公益二类。主要任务:承担幼儿保育、教育工作。


  3、广州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。主要任务:为社会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场地、设施、信息、知识等服务。


  二、招聘对象


 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;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,应符合穗府〔2014〕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。工勤人员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。


  三、招聘条件


 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,遵纪守法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没有违法违纪行为,没有受过任何处分,没有参与邪教活动。


 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

  (二)文化程度:高中(含职高、中技)及以上学历;港澳学习、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,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;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。


  (三)报考年龄:18至35周岁(1980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);具体详见各岗位要求。


  (四)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具体依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382号)的标准执行。


  (五)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。


  (六)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
  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核


  (一)现场方式:现场报名。


  (二)报名时间: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,上午0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4:30时至18:00时。


  (三)报名地点:广州市起义路281号办公楼(地铁1号线公园前站J出口马路对面)。


  (四)报名要求


  报考者先下载《报名登记表》、《考生承诺书》填好,并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失业证、毕业证、计生证明、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,如有劳动手册、上岗证应一并携带(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自备)前往报名点报名;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;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,不接受委托报名。


 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,才可参加考试考核。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和提供证件必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

  (五)其他事项


  1、考试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:3;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。


  2、招公告、笔试成绩、拟聘用名单等信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、广州金盾网等网站上公布。


  五、考试考核和面试


 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,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总成绩满分100分。总成绩=考试考核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


  (一)考试考核


  分为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,考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。考试考核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岗位技能测试成绩×60%。


  1、笔试。满分100分。采取闭卷方式,主要考查报考者的基础文化知识,包括高中以上文化知识、法律常识、时事政治等。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。




  2、岗位技能测试。满分100分。采取实操、岗位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岗位实操能力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。


  时间、地点:待定,具体见准考证。


    (二)面试


  满分100分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。面试对象依各岗位考试考核成绩(60分及以上)高低顺序排序,按1:3的比例确定(报考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岗位,按笔试合格成绩的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);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,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

  时间和地点:待定(在广州金盾网公布)。


  六、体检


  按各岗位总成绩合格成绩(60分及以上)从高至低排序,并按照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按穗人社发〔2011〕52号文件执行。体检合格人数没有达到招聘岗位数的,可依总成绩(总分60分以上的)依次递补人选。


  时间和地点:待定(在广州金盾网公布)。


  七、考察


  时间:待定(在广州金盾网公布)。


  依照穗人社发〔2010〕172号文件规定,对体检合格的考生,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,并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,考察不合格的,可依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。


  八、聘用


  考生经考试考核、面试,体检和考察合格后,择优录用,确定招聘对象,招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广州金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;在聘用前自动放弃的,可依总成绩(总分60分以上的)递补人选。


  九、福利待遇


 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,签订聘用合同,享受现行规定的工资、医疗、假期、社保、公积金等福利待遇。  


  十、其它


  笔试成绩、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查询网址: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、广州金盾网。


  咨询电话:83113766(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时、下午14:30-17:30时);


  投诉电话:83113765(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时、下午14:30-17:30时)。


 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。